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连续撰文,推介上海、浙江、新疆、广东等9个省市区的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的典型经验。
我们可以看到,各地的塑料污染治理措施,是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和地理特点各有侧重。例如,长江上游的重庆,沿海的浙江和福建,河道众多的广东,主要是清漂塑料垃圾。对于地膜污染严重的新疆,主要是回收地膜,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对于经济发达的上海,主要是侧重末端处理,建立回收体系搭配垃圾焚烧处理。至于天津、陕西、江西在快递领域,也有一些经验也值得推广。
我们还可以看到,国家发改委在推介这些典型经验时,极少提到可降解替代,仅仅是在天津、陕西、江西的快递治塑中简单提及。所以,我们不能想当然地把可降解塑料与塑料污染治理等同起来。国家治理塑料污染的决心是很大,但并不代表可降解塑料发展前景很好和空间很大。因为,塑料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可降解塑料只是其中的一个实施环节。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发改委环资司在2020年80号文中定下的主要目标依然没变,即,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的领域包括:
▷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快递塑料包装。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1、上海经验:大力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
2021年,全市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达到7206吨,同比增长13%,其中塑料类占比约为15.5%,无法回收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均已实现能源化利用。
构建“点站场”三级网络全覆盖的回收体系,全市共建成1.5万个可回收物服务点,198个中转站和15个集散场。
确定了60余家回收主体企业,原则上保障“白名单”企业稳定经营和发展。
已建成投产干垃圾焚烧设施14座,焚烧能力2.3万吨/日,已建成投产湿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0座,处理能力6380吨/日,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
2023年还将有一批焚烧设施和湿垃圾处置设施相继建成投运,为稳定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持续落实“点站场”建设补贴和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
2、浙江经验:打造海洋塑料垃圾治理“蓝色循环”模式
作为海洋大省,浙江领海和内水面积为4.4万平方公里,拥有3000余个沿海岛屿、居国内第一,海岸线长度2254公里、列全国第四,海漂塑料垃圾治理任务艰巨。
浙江全面构建海洋塑料垃圾清理体系,沿海5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台州)探索出一批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的“最佳实践”。
宁波市象山县依托“遥感+AI”技术,采用卫星高分辨率图像和无人机高频监测海岸线,及时清理海上漂浮塑料垃圾。
舟山市开发海洋捕捞废旧渔网渔具和塑料垃圾回收手机APP,服务渔船海洋塑料垃圾申报处置。
在台州市设置40余座“海洋云仓”(垃圾暂存设施),发动沿海镇村困难群众200余人、渔船4278艘,带回海洋塑料垃圾1745吨,减少碳排放约2200吨。
3、新疆经验: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农作物覆膜总面积约1548万亩,年农膜用量约9万吨,废旧地膜“白色污染”一度成为影响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痼疾。
兵团层层签订废旧地膜回收责任书,每年对治理工作考核问效,压实了治理责任。
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准地膜行为。引导使用大于0.01毫米的标准地膜,为机械化高效回收利用打好基础。
安排本级财政资金通过废旧地膜回收补贴,回收再利用补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陈学庚院士等科研团队,开展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技术装备研究示范。
2021年,兵团当季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废弃农膜抽测平均残膜量为2.66千克/亩,均值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消除了三级重度污染及四级严重污染团场,提前完成了“十四五”预定目标。
4、重庆经验:全力推进水域清漂治塑
重庆市作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前沿阵地,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自三峡工程蓄水以来,精心部署主动作为,每年清理漂浮垃圾约20万吨,清理消落区垃圾5万余吨。
全面推行河长制。将“清四乱”工作全盘纳入整治范围,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督促区县落实清漂管理责任,建立清漂保洁与清漂资金补贴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
财政投入清漂设施,累计建成清漂码头12座、配备各类清漂船只283艘、水域漂浮物转运吊车14台、专业运输车辆74台,为清漂保洁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5、广东经验:健全河湖“清漂”长效机制
广东河湖众多,大小河流约2.4万条,总长超过10万公里,湖泊共156个,珠江三角洲是世界上河网最复杂的地区之一。河湖周边2公里范围内,聚集了全省71%的耕地、82%的建设用地、80%的活动人群以及85%的高新企业,河湖治理及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2018年,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的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签发第1号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河湖“五清”专项行动,并将“清漂”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高位推动落实。
全省平均每年完成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约497万吨,清理河道长度约5.8万公里、水域面积约6700平方公里,实现主要江河湖库基本无成片垃圾漂浮物。
坚持河湖长制引领,高位推动落实,创立了一年两次集中“清漂”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实现全省河湖保洁工作常态化。
6、福建经验:宁德市海漂垃圾治理典型案例
宁德地处福建省东北部,拥有三都澳、沙埕港等优良港湾,全市海岸线1046公里、海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约占福建省三分之一。立足这一资源优势,宁德市海上养殖业历史悠久,是广大沿海群众脱贫致富的“当家产业”。但传统海上渔业养殖大多使用木质渔排、白色泡沫浮球和废旧塑料制品等,产生的大量渔业垃圾和其它岸上入海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严重影响。
2018年7月以来,宁德市集全市之力,着力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对传统“木质+白色泡沫浮球”渔排开展升级改造,推广可回收再利用的环保型高密度塑胶渔排。
开展饲料袋回收,每年回收循环再利用饲料袋500万—600万个,基本实现全回收。
强化海上清理,建立海上环卫队伍,负责近岸海漂垃圾收集、清理、打捞作业。
7、天津经验:全面开展快递包装治理专项行动
天津市聚焦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和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有机结合,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和塑料污染治理协同推进,强化快递包装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寄递企业、生鲜同城寄递、连锁超市散货物流等监管服务,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全市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覆盖率100%,可循环快递箱应用规模10.9万个,回收复用瓦楞纸箱910余万个,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的使用持续减少。
推进回收利用,寄递企业快递包装回收体系建设,保持全市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全覆盖。
8、陕西经验:扎实推进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
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加大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的推广力度,不断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塑料填充物使用,促进包装减量。建立完善行业生态环保信用约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循环中转袋、电子运单使用力度,鼓励企业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按照《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使用快递封装胶带,减少塑料污染。
截至2022年底,陕西邮政快递行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98.95%,按照规范封装操作比例达到97.27%,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达14.32万个,回收复用瓦楞纸箱数量达2811.9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05%,全省超60%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9、江西经验:大力推进邮政快递行业绿色环保工作
2022年,全省全行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92.8%,按照规范封装操作比例达91.6%,可循环快递箱使用数量19万个,回收复用瓦楞纸箱数量1961万个,超额完成“9917”工程指标。
寄递企业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工作。例如,使用40毫米“瘦身胶带”代替45毫米胶带,使用可降解胶带替代不可降解的普通胶带,减少封装胶带使用量等;推广应用捆扎包装,利用“一字”“十字”形规范打包方式取代过去的“五花大绑”。